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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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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思故我在
  3. 260919时文讨论:低保户女生赴港看演唱会触发预警,低保资格受审查

260919时文讨论:低保户女生赴港看演唱会触发预警,低保资格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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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 离线
    杨 离线
    杨竣翔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3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我认为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不合理。基于以下几点分析
    (1)其参加演唱会的高消费行为与其低保家庭的消费能力不相符。一场演唱会需要3000至5000元,其全家靠每月2000元维持生活,演唱会费用已远超低保家庭负荷。同时,她去看演唱会的费用部分来自于补助,补助主要保障其家庭维持必须的生活,不是用于高消费的。
    (2)从一个贫困生的角度来说,暑期打零工攒下的积蓄应用于改善其家庭生活和支撑学业·而不是满足个人的盲目“追星”。
    (3)她的行为是任性且不负责任的。她明知去看演唱会会丢掉家庭的低保,却还是不顾劝阻去了香港。
    综上,所以我认为这个女孩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答:我认为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低保”是国家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群的兜底救助,这份保障不是用于高消费乱消费的。就算法无禁止,一个理性的人都明白先吃饱穿暖再享受,没这个钱非要享受这个乐,迎来的将是后续生存的困境和社会道德的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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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 离线
      干 离线
      干坤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4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不合理,因为她去看演唱会需要极大的开销,而且她并非不知道自己家是低保户,她的行为会对家庭资金造成一定的损伤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认为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如果生活较为奢侈,这就会导致自身的资金不够,或引来政府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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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 离线
        孟 离线
        孟志飞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5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认为这位女生的行为不是很合理,她凑了许多钱来参加演唱会,但是她花的钱已是两个多月的低保金,对她家来说已是很大的负担。看演唱会只是一个用于娱乐的方式,但如果其余一些基本事情都不能保证,也应该将看演唱会这件事排在后面,何况是在冒着家中失去低保的风险。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觉得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因为她虽然没有触犯到了法律,法律也没有提到过用这么多钱就要失去低保。但是我觉得如果家庭经济困难,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家里的经济情况,而不是演唱会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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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 离线
          段 离线
          段明泽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6

          预习问题一:我认为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合理。虽然他作为一名低保人群,但低保人群并没有和不能去追寻自己的热爱划等号,女孩省吃俭用,凑齐足够的资金,我认为并没有存在法律上的禁止,只是可能在经济上不太合理,但从个人意愿,道德,以及法律方面,这件事合理,女孩行为是自由的,不存在贫穷变成枷锁这一类情况。
          ​预习问题二:如果从个人的经济方面着想的话,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更加合理,毕竟,作为低收入人群,确保自己的温饱是比较重要的,但如果从除经济以外的其他角度来看,如果个人能支撑生活的情况下,个人生活方式并无限制,个人的生活方式与低保的经济状况并不冲突,同时,也不会违反道德底线,也就是从道德和法律的方面都没有出现错误,那么自然就是自由的,并无被限制的可能,如果个人生活是低保,就应该遵循一定的被外界定义的消费与生活规范,我认为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或歧视,拥有正常收入的人才配享受个人生活性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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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 离线
            陈 离线
            陈思语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7

            问题一:我觉得女孩的行为动机可以理解,但她的行为并不合理
            女孩的钱是暑假打零工+平时省下来的钱,不是直接拿低保金买票,她只是想满足自己追星的愿望,追求一点精神上的快乐,从个人情感来说,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低保制度的初衷,也不是要求低保家庭完全不能有任何精神娱乐。
            但是,低保资格认定看的是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不是只看低保金这笔钱。民政部门会动态复核家庭财产、消费能力。工作人员和家人事前已经反复提醒她,出境高消费会触发低保复核,一旦核查,全家低保都可能不保。她明明知道这个后果,仍然选择去香港看演唱会。
            低保金是用来保障全家基本生存的兜底资金,全家每月依靠大约2000元低保维持生活,家庭经济本身很脆弱。3000-5000元的出境看演唱会,属于远超基本生活需求的高消费。这件事会让公众质疑这个家庭真实的经济承受能力,公共救助资源是不是给到了真正困难的家庭。一旦低保资格被取消,受影响的是她整个家庭,而他这个行为就对于他整个家庭的风险很大。所以综合来看,我觉得她这个行为并不合理

            问题二:我觉得不能简单套用“法无禁止即可为”,低保家庭在享受社会救助的同时,需要遵守配套的消费、财产相关规范,但规范不能变成对低保人群私生活、普通小额娱乐的道德审判。
            低保不是无条件的福利,是公共财政出钱的社会兜底救助。低保的钱财来源于其他普罗大众的纳税。领取低保的前提,是家庭收入、财产符合困难标准。政策里虽然不会一条条限制普通人的日常小事,但有辅助评估条款,像出国出境旅游这类高消费,可以作为评估家庭经济实力的参考依据。
            如果一个家庭可以承担出境看演唱会这类大额消费,就说明家庭具备一定的财力,和“需要政府兜底维持基本生活”的低保认定条件存在矛盾,民政部门有权启动复核。
            但同时,规范要有边界,不能无限扩大。不能要求低保家庭必须活在大众想象的贫困样子里。比如花少量钱吃点好的、买平价电子产品,这种消费,不应该被禁止或者批判。规则要区分大额奢侈消费和普通人正常小额娱乐,标准写清楚,比如单笔不可进行非硬性消费,比如租房啊,住院啊这一类的,除了这些消费之外,娱乐类单笔不能超过1万元。避免网友随意对低保人群的生活进行道德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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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 离线
              韩 离线
              韩涵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8

              你认为在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认为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合理的就算是低保家庭,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我们不能低保家庭只想着吃饭穿暖,他们也可以有自己的爱好与理想。而且,女孩去香港花的钱也不全是低保所得,也有一部分是她自己赚的但是我认为,女孩触发了低保的预警,主要厚因并不是因为她去看了演唱会,而是去了香港,且一次花的钱过多,起出了人们对于低保家庭的想象。在低保的规定中,港澳台也算出国.而且,"三五千元"对于低保家庭来说是好几个月的生活费.是因为数目过大.在《贫穷的本质》一书中指出,"人如果长期生活在比较贫困的环境里,做决策时就容易只顾眼前.因此,我更认为女孩的行为有一定原因是因为她所在的环境。
              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认为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如果“法无禁止即可为",那可能会有人拿着钱去干一些不是必须的事,从而更加贫困。
              低保的目地,是为了可以.让人们.有好好工作的动力,从而逐渐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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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 离线
                周 离线
                周子淇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19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觉得这个事不能简单说完全对或者完全不对。女孩的钱是自己暑假打零工、平时省吃俭用攒下来的,是她自己劳动得来的,她有自己追星的想法。但是文本里也说了,工作人员和家人提前劝过她,出境高消费会触发低保复核,会影响全家低保。低保是用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钱,去香港看演唱会属于超出基础生存的高消费。就算花的是自己打工的钱,但享受低保待遇,就要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所以这个行为会引发大家质疑,也触发部门预警。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认为还是要有相应的消费规范。材料中低保审核办法里面,会把出境旅游这类情况当成家庭经济状况的辅助评估依据。低保拿的是公共救助资金,目的是兜底基本生活,不是用来支持高价娱乐消费的。不过一般理性而言,规范也不能太苛刻…不能要求低保家庭必须活成大家想象里“穷苦的样子”。就像文中举的例子,到底多少钱看演出算奢侈很难划死界限。所以要有大致的消费红线,但不用过度干涉普通人的娱乐日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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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 离线
                  陈 离线
                  陈骏平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0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认为不合理。《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明确规定出国出境旅游为高额消费,《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高额消费在无正当情况下应取消低保。看演唱会属于无正当理由的高额消费,所以不合理。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而高额消费不能算是低保,按相关法律应取消低保,所以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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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 在线
                    郑 在线
                    郑云裳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1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合理,通过材料我看到这些钱是女孩努力积攒的,她去看演唱会取得情绪价值是很正常的。
                    但同时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她所花费的钱已经高于全家的生活资金,其次她已经明知道会触发检查但是依然去看演唱会。这笔钱除了给她提供情绪价值明显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用处,可以改善她的家庭的生活水平。花这么多钱去看演唱会完全不符合她家庭的消费水平,太贵了。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应当遵守一定人消费与生活规范。都领取低保了,如果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话,低保的资金会有可能浪费在不应该用到的地方。这笔钱应该优先考虑生活水平而不是精神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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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 离线
                      孟 离线
                      孟志翔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2

                      1.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认为女孩的行为不合理,因为她本身每个月的工资就不算高,参加了演唱会花的门票钱会使家庭经济更加困难,而且最后她家的低保资格也被取消了。
                      2.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认为应该要遵守一些消费原则和生活规范。申请低保的人绝对不是来自社会中非常富裕的家庭,最多也是中产偏下的家庭,按照家庭情况也必须要省吃俭用,所以不能为了追求自己的个人爱好而不顾家庭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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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 离线
                        李 离线
                        李心皓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3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不合理,低保是给吃不起饭的人用的,如果她靠着自己的劳动挣了几千块钱,那就说明她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来养活自己了,不需要低保了,但如果你还需要低保,就不要干高消费的事情。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不要乱买东西,如果你是低保家庭,那你首先赚到的钱也应该补贴家用,而不是自己拿去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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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朵璇张 离线
                          张朵璇张 离线
                          张朵璇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4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按照家庭状况来看,女孩的确不应该去看演唱会。但是事实上,我认为女孩自己攒的钱,自己有自己的追求与精神渴望,偶尔看一两次是没关系的。但是这个发生在一个低保家庭中,可能在低保家庭里生活的人,连看一场演唱会都是奢望……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答:如果家庭本身家庭条件也很困难了,那就不应该拿钱去看演唱会;但是如果是女孩自己攒钱,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那低保家庭就不应该以这个名词来限制她人身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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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 离线
                            石 离线
                            石梓言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5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觉得就不太合理,首先他们家已经是低保户了。虽然说材料中提到了这个去看演唱会的钱是他暑假打零工攒下来的积蓄和平常省下来的补助金,用的这个钱去支撑他看演唱会。假如说我是这个女孩,我可能攒下来的这3000多块我不会去选择去看演唱会,即使我心目中有偶像。因为我的家庭状况是不允许我去开演唱会的。也可能这个“不允许”说的太绝对了,我认为首先你攒下这3000多块钱,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不是去看演唱会,是想想看怎么提高自己家里的生活水平。而且在出发之前,当地的工作人员和家里人也劝过他了,他心里也知道出境高消费会触发低保的动态复合,可能就是到时候家里所有的低保都保不住,可是这名女孩知道这些事情以后还是去了香港。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虽然说这个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如果自己家本身就是低保户了,难道还要追求高水平生活?难道不是想想办法或者自己努力帮助家庭去提高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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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心然施 离线
                              施心然施 离线
                              施心然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6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从个人情感和开支自由角度看我完全可以理解。她花的是自己劳动所得和节省下来的钱,并非直接挪用低保金去挥霍,况且一个困难家庭的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一次心愿,这种动机本身并不恶劣,甚至可以说是自立的。但从低保制度和家庭责任来说不甚妥当.....家里人出发前已反复劝阻明确告知她的行为可能影响全家低保资格,而低保金对他们而言又是重要的生存手段。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低保制度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钱来自公共财政,目的是为低收入家庭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如果领取者一边享受低保,一边进行明显超出基本生活水平的高消费,就违背了制度初衷,也会损害公众对低保公平性的信任。但是在审查时也应该留心具体情况,比如钱是不是自己劳动所得?是否影响了家庭基本生活?是否属于偶发的一次性消费?一棍子打死并不是任何情景下的最优解。

                              举世不知何足怪,力行无顾是豪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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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 离线
                                罗 离线
                                罗孝晔
                                编写于 最后由 编辑
                                #27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1. 答:我觉得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并不太合理。首先,女孩是低保家庭的子女,是因为收入低所以才会得到低保金的补助,这些补助资金是为了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比如解决吃饭、住处、衣着、学费等生活必须品和财产方面的问题。但这个女孩将部分低保金用于了不必要的娱乐方面,这与低保金发放的初衷不同;并且,女孩在明知有风险,收到其他人与家人的劝阻后,仍然一意孤行,去看演唱会,我认为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2. 答:我认为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首先,因为“低保”政策是专门为帮助收入或生活有困难的人而设立的,低保金最大的用处就是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而不是满足自己的喜好,将这些钱花在别的不必要的地方。其次,如果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样做的话,用低保金随意消费,就会让人认为自己没有生活上的困难,所以才随意消费,那就不符合领取低保金的要求。所以我认为领取了低保金就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先解决最重要的问题,否则就不要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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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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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我认为女孩的行为是不太合理的。
                                  因为低保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虽然购票钱是她个人劳动积攒的合法收入,并未占用低保资金,但是要统一计算到家庭收入当中。同时看演唱会也是一种高消费行为,不适宜成为领取低保家庭的消费选择。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认为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材料当中的女生虽然狠辛苦通过假期打零工挣钱,但是作为享受救助的低保家庭,其低保自己来自于公共财政,为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对公共资源进行负责,领取低保的家庭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待女生成年之后,通过自身努力工作为家庭赚到更多的收入,不需要领取低保之后,那么她可以选择自己适当的生活方式。在领取低保期间,不应该“法无禁止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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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 离线
                                    张 离线
                                    张雨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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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问题一:
                                    我觉得合理,但是感觉在灰度区域。钱是她攒的(但她如果攒钱也能活或许可以考虑她是否需要哪些钱?),她每天花一点和攒下来在指定一天花实际上是一样的。
                                     
                                    问题二:
                                    我觉得还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消费规范,但不能太严,比如说我觉得要看起来像贫困家庭有一点离谱了。一个人真的需要那些钱就需要那些钱,不用看起来怎么样。但也不能太离谱,因为申请低保我感觉两方都有一个的承诺,一方是要给钱,收钱方要合适的利用钱。但没有固定的规定也很难决定什么做法是不合适的,什么做法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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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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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韦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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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认为是合理的。女生是自己攒钱去的演唱会,并不是将补助用在了这上面,虽然是贫困生,但是她依旧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因为不符合人们对贫困的想象就剥夺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认为这是看个人的道德素养和追求,低保是为了让贫困的人不至于因为贫困死去,假如贫困的情况不是因为领取低保的人自甘堕落造成的,ta也希望摆脱贫困的身份,ta一定会把钱用在正道上的,如果只是混吃等死,那确实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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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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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铭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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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觉得合理。对于这个女孩来说,虽然她是一个低保户,但是她用来看演唱会的这些钱也是通过她自己赚来的或者省下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自由,我觉得不能从你的视角下去评价她的行为。但是可能她花钱去看演唱会的行为,确实对于她的家庭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给予低保户的一些资助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的生活需求。我觉得可能对他们而言可以给予一些适当的道德约束,比如说不能乱花这些钱。对于这些,我觉得还是要看向这位低保户女生去看演唱会的行为多不多吧。因为如果这种行为是个例的话,那说明其他的低保户是自觉地遵守着隐形的约束。同时我觉得,像这位女生,如果她能自己攒下钱,省下钱来买演唱会票啊,丰富一些自己的精神追求,是不是也说明她其实不是必要低保的补贴?但是她的家人又是依赖补贴的。那社会对于低保户的定义是不是应该重新调整。这个问题感觉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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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婧棋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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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觉得这事不好直接说对或者错。钱是女孩自己打暑假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不是直接拿低保金去消费,想去看偶像演唱会本身是个人的爱好,这点可以理解。
                                          但问题是出境看演唱会属于高消费,工作人员之前已经提醒过她这么做会影响低保,低保是家里重要的生活兜底钱,她只顾自己的爱好,没顾及全家人的生活,所以这个行为其实不太合适。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感觉不能完全套用“法无禁止即可为”。虽然政策没有一条条卡死普通人的生活细节,但低保拿的是公共救助资金,不是普通自己赚来的钱,肯定不能完全随心所欲。
                                          不过也不能对低保户管得太苛刻,不能要求他们完全不能有一点娱乐。要是管得太细,好像要求他们必须活得很苦才行,也会剥夺人家的尊严。
                                          所以应该有个大致消费底线,像出境看演唱会这种大额高消费要约束,但小的普通娱乐就没必要过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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