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你认为本次的事件中,女孩去看演唱会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觉得这事不好直接说对或者错。钱是女孩自己打暑假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不是直接拿低保金去消费,想去看偶像演唱会本身是个人的爱好,这点可以理解。
但问题是出境看演唱会属于高消费,工作人员之前已经提醒过她这么做会影响低保,低保是家里重要的生活兜底钱,她只顾自己的爱好,没顾及全家人的生活,所以这个行为其实不太合适。
问题二:目前的“低保”政策没有规定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认为对于领取“低保”的个人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应当遵守一定的消费与生活规范?
我感觉不能完全套用“法无禁止即可为”。虽然政策没有一条条卡死普通人的生活细节,但低保拿的是公共救助资金,不是普通自己赚来的钱,肯定不能完全随心所欲。
不过也不能对低保户管得太苛刻,不能要求他们完全不能有一点娱乐。要是管得太细,好像要求他们必须活得很苦才行,也会剥夺人家的尊严。
所以应该有个大致消费底线,像出境看演唱会这种大额高消费要约束,但小的普通娱乐就没必要过多干涉。